新闻公告

关于2022、2023年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奖励资金的通知

2023/06/05 11:43 次浏览

各相关单位:

按照《郑州大学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奖励资金分配使用办法》(校政﹝2017﹞8号)《郑州大学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奖励资金管理办法》(郑大基金﹝2019﹞1号)规定,教育发展基金会已将2022、2023年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奖励资金(捐赠统计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15日)进行分配,经费已由财务处下发到各单位财务系统,分配表见附件。

:部处单位及一附院经费分配至“捐赠收入配比”项目,项目号为13111260;各学院经费已增加到学院预算总数中,由学院细化使用。如对经费有疑问,请咨询:财务处张老师,联系电话67781126

根据要求,奖励资金优先用于原捐赠用途,用于各单位校友、基金工作发展等,不得用于发放人员津贴、基建、对外投资、捐赠等。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、限额以上的支出,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,同时接受财政、审计、监察、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。

经费使用期限截至2023年12月。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奖励资金使用情况反馈至基金会。

基金会联系人:陈老师  联系电话:67780638  电子邮箱:edf@zzu.edu.cn

 附件:配比资金分配表

  

郑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  

2023年6月5日      


附件下载:/upload/202306/05/202306051201483804.pdf